证券代码:300515 证券简称:三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5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本次会议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3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3、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朱先德先生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 7、现场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558 号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6,43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00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6,320,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7.94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5,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2,073,3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00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958,1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94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5,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73%。 3、出/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关于变更经营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2%;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2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8%;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表决《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2%;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2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8%;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2%;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2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8%;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2%;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2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8%;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2%;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2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8%;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2%;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2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8%;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2%;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2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8%;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07《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8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2%;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2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8%;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谭闷然律师和梁鹏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