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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领湃科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公告2024-05-23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基本情况
    公司自 2021 年实际控制人变更以来,战略发展重心发生转移,大力发展新
能源电池产业,持续扩大新能源电池产业投资,新能源电池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
营业收入比重不断提高。在此背景下,公司拟剥离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进而更
好地集中现有资源优势加速公司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产能释放,公司计划通过公
开挂牌的方式对外出售所持有的广东达志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志化
学”)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出售。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出售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主要历程
    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
大资产出售的相关各项工作:
    1、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并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一般风险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及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2023 年 8 月 8 日、2023 年 9 月 8 日、

                                     1
2023 年 10 月 9 日、2023 年 11 月 9 日、2023 年 12 月 9 日、2024 年 1 月 9 日、
2024 年 2 月 9 日、2024 年 3 月 9 日 2024 年 4 月 9 日、2024 年 5 月 9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广东达志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二)主要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组织
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
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就交
易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和论证。
    (三)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
认真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7)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本次重组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
性进行了充分披露。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
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截至 2024 年
5 月 9 日,达志化学 100%股权正式公开挂牌披露期已满,因无竞买人有效应价,
导致正式公开挂牌流标。对此,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决定,
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宜。

   四、终止本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做出,且本次交易未签
署相关框架协议或其他股权转让合同,因此终止本次交易不会产生相关违约责任
或其他责任。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次重组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的日常经
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
                                       2
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已获得董事会审
议通过,上市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经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
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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