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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农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78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瑞诚”)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久安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根据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及未来审
计的需要,以及结合久安所的审计人员及时间安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与审慎研
究,拟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由久安所变更为中瑞诚,聘期一年。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久安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久安所对此无异议。
    4.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前身是创立于 1997 年的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5)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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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023 年末全体从业人员 729 人;2023 年末合伙人 34 人;2023 年末注册
会计师 242 人;2023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 人。
    (7)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9,450 万元;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
计)15,546 万元;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05 万元。
    (8)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2 家。上市公司审计
收费 87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制造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瑞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
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瑞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 2 次,涉及人员 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邓丽女士,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
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晓丽女士,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范小虎先生,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在中瑞诚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长沙
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2.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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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瑞诚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
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瑞
诚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部分预审工作,尚未向公司出具任何审计报告。
    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
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的需要,以及结合久安所的审计人员及时间安排
等情况,经综合评估与审慎研究,拟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由久
安所变更为中瑞诚,聘期一年。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
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
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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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资质条件、
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
进行了核查,认为其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变更中瑞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由久安所变更为中瑞诚,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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