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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集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16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翟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11人 , 代 表 股 份
106,143,6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801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412,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33%。
    3、合计及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合计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106,555,7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49%。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
表股份412,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34%。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的议案》;
    1.01 选举翟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
    表决结果:通过。翟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会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10,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6%。
    表决结果:通过。刘会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邓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10,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6%。
    表决结果:通过。邓永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房颜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10,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6%。
    表决结果:通过。房颜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林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10,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6%。
    表决结果:通过。林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高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10,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6%。
    表决结果:通过。高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
    2.01 选举刘文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
    表决结果:通过。刘文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施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
    表决结果:通过。施丹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曹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
    表决结果:通过。曹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3.01 选举崔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
    表决结果:通过。崔学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高学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
    表决结果:通过。高学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4.00 《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552,4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552,4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552,4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7.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议案12.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议案13.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议案1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雨林、逄杨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
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