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翟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11人 , 代 表 股 份 106,143,6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801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412,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33%。 3、合计及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合计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106,555,7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49%。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 表股份412,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34%。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的议案》; 1.01 选举翟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 表决结果:通过。翟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会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10,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6%。 表决结果:通过。刘会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邓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10,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6%。 表决结果:通过。邓永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房颜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10,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6%。 表决结果:通过。房颜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林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10,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6%。 表决结果:通过。林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高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4,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10,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6%。 表决结果:通过。高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 2.01 选举刘文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 表决结果:通过。刘文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施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 表决结果:通过。施丹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曹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 表决结果:通过。曹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3.01 选举崔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 表决结果:通过。崔学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高学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55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 表决结果:通过。高学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4.00 《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552,4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552,4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552,4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3%;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7.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议案12.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议案13.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议案1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 意 106,347,1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43% ; 反 对208,56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3%;反对208,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雨林、逄杨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 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