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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集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8-31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
         1.00                                                    √
                程>的议案》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
   2、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需2024年9
月12日17:00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邮编:100193)。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签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晓倩、时娴
    电话:010-59766888
    传真:010-58858966
    6、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52”;投票简称:“万集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
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
   1.00                                                    √
              司章程>的议案》
附注: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
弃权。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附件三: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1. 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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