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集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9-20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3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
11 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
下简称“《应用指南 2024》”)相关要求,变更公司相应的会计政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有关会计
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暂行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
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
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
求,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3 月,财政部编写并发布《应用指南 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
费用的列报规定。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暂
行规定》《应用指南 2024》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
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