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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2024-12-26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4-104
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政
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的《关于聘任 2024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近日,公司收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政旦志远”)发来的《关于变更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情况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荣矾、丁月明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周灵芝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
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荣矾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灵芝工作调整,根据政旦志远
《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委派丁月明、陈礼珍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康璐
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
复核工作。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丁月明、陈礼珍,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康璐。

    二、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简历、诚信和独

                                    1
立性情况
       (一)相关人员基本信息
       1、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月明:于 2019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3
年 1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
量超过 6 家次。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礼珍:于 2020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
年 12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
量超过 2 家次。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康璐:于 2018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4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 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超过 4 家次。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礼珍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康璐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月明在 2024 年度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
的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序号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深圳华智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报项目中,对
                                深圳交易所
         2024 年 1   自律监管                境外销售业务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
 1                              上市审核中
          月3日        措施                  发行人员工及劳务派遣披露的准确及合
                                    心
                                             法合规性未予以充分关注,受到书面警
                                             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涉及的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
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
                                        2
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丝
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2、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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