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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10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4-024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1,586,123.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
计分配 14,317,224.60 元;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3 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1,586,12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1,586,12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93,061,959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17 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比例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权激励限售股       1,650,000    2.3049%        495,000     2,145,000   2.3049%

 无限售流通股       69,936,123   97.6951%     20,980,836    90,916,959   97.6951%
                                                                         100.0000
   股份总数         71,586,123   100.0000%    21,475,836    93,061,959
                                                                            %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增方案后,按新股本 93,061,959 股摊薄计算的 2023 年年度每股
收益为 0.2713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 23 号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尚仙
    咨询电话:027-87960139
    传真电话:027-87960139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