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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光科: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6-29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4-037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6
日9:15-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
      6、出席对象:
      (1)2024年7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23号公司1号楼11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3)人
1.01             丁峰                                √
1.02             李醒群                              √
1.03             胡植                                √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
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及其他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4、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23号武汉理工光科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参加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
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股东登
记表(附件一)、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23号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尚仙
    联系电话:027-87960139
    传真:027-87960139
    电子邮箱:info@wutos.com
    邮政编码:430223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
理。
    6、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
件,并于会议前15分钟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附件一: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股东出席武汉
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股东对会议
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股东没有作出指
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股东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
                                         ——              ——
                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3)人
1.01           丁峰                       √
1.02           李醒群                     √
1.03           胡植                       √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年月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中“√”为准,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
位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57
    2、投票简称:“光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