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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发教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4-09-25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4-038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陈大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
发教育”)持股 5%以上股东陈大强先生因协议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导致
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大强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非交易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股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大强,不属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
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
控制权变更。
   3、本次离婚财产分割导致的权益变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
影响。
   4、本次离婚财产分割导致的权益变动尚未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
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大强先生出
具的告知函,获悉陈大强先生与颜勤女士已签署离婚协议且办理完毕
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割事宜作出相关安排。
   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离婚股份分割基本情况
   1、本次离婚财产分割前陈大强先生持有公司 30,753,08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7.6976%,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颜勤女士在
本次股份分割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2、陈大强先生与颜勤女士在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陈大强
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36%,
分割至颜勤女士名下。
   本次离婚财产分割后,陈大强先生持有公司 18,753,08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4.6940%,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颜勤女士持有
公司 1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3.0036%。
   3、本次股东陈大强先生离婚所致股份分割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4、本次离婚财产分割前后,陈大强先生、颜勤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离婚股份分割前         本次离婚股份分割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陈大强      30,753,080     7.6976%     18,753,080     4.6940%
    颜勤                 0       0.00%    12,000,000     3.0036%
    合计       30,753,080     7.6976%     30,753,080     7.6976%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陈大强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所做的承诺如下:

承诺人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遵守情况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
                                                               (1)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公
         股份限售承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
陈大强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诺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佳发安泰回购该等   内,陈大强已遵守其所作承
                      股份。                                   诺。

                      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
                      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承诺,股份锁定期满   (1)陈大强在其股份锁定期
                      后两年内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   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行为遵
         持股意向及   司股份数量的 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减    守其所作承诺。
陈大强   减持意向的   持前最近一期末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值。本人   (2)陈大强通过证券交易所
           承诺       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
                      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   让减持其股份,已遵守其所作
                      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公司的股票     减持预披露承诺。
                      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三、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继上次股东陈大强先生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后,其因大宗交易、
     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变动及本次离婚财产分割股份等事项致其持股比
     例由 8.3869%下降至 4.6940%,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3.6929%。本次离
     婚财产分割后,陈大强先生持股比例将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 5%,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大强)“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四、权益变动相关说明及后续事项
           1、本次离婚财产分割后,陈大强先生及颜勤女士将共同遵守《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大股东信息披
     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规定。即陈大强先生与颜勤女士将合并计
     算判断大股东身份,持续共用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 1%、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不超过 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的预披露义务等。
   本次离婚财产分割完成后,双方若有减持计划,按照各自持股比
例确定后续减持额度。
   2、陈大强先生及颜勤女士未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未参与公司的
经营管理,本次离婚财产分割导致的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
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陈大强先生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大
强)》。
   4、本次股份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大强)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