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移为通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14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 司 以 现 有 总 股 本 458,811,210 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持 股 数 后 的
 456,075,8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 68,411,382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
 =68,411,382 元÷458,811,210 股×10 股=1.49105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
 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1491057 元。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公司总股本为 458,811,110
 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2,735,330 股,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户持股数后的 456,075,7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8,411,367 元(含税)。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自主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2024 年 5 月期
 间,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行权 100 股,
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458,811,110 股增加至 458,811,210 股。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以现有总股本 458,811,21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
股数后的 456,075,8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8,411,382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
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
735,330 股后的 456,075,8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1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01                       廖荣华
   2                08*****066                  信威顾问有限公司

   3                08*****067                  精速国际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回购/授予/行权价格
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
=68,411,382 元÷458,811,210 股×10 股=1.49105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
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1491057 元。
    七、 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 500 弄 30 号
    咨询联系人:张杰
    咨询电话:021-54450318
    传真电话:021-54451990
    八、 备查文件
    1、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