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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1-26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2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
席董事 11 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伟先生

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伟、夏锡刚、李明华、胡连全、耿燕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审议后认为:为更好地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
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
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拟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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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伟、夏锡刚、李明华、胡连全、耿燕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审议后认为:为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
了《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伟、夏锡刚、李明华、胡连全、耿燕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
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
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将员工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
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7、授权董事会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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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依据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约定
办理;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1、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
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
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2:00 在公司七层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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