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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银河: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06  

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4-023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数 102,958,37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3 元(含税),预计分红金额为 28,107,637.19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713,986.05 元的 29.99%。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30,887,51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33,845,89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则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及转增数”的原则实施。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958,37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7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45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4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7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2,958,37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33,845,891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62       张启发

     2        08*****229       佛山市宝月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        02*****518       梁可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数量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                              (股)     (%)


一、限售

条件流通
              30,657,464   29.78%         9,197,239      39,854,703     29.78%
股/非流通

股


二、无限

售条件流      72,300,914   70.22%        21,690,274      93,991,188     70.22%

通股


三、总股
             102,958,378   100.00%       30,887,513      133,845,891     100%
本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33,845,891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7002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届时董事会将对调整事项进行
审议并及时公告。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宝云路 6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何伟谦
    咨询电话:0757-87323386
    传真电话:0757-8732338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