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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体育: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18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23093             债券简称:金陵转债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 , 9:30 — 11:30 和 13:00 — 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
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兴园路8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5人,代表公司表决权股份
72,485,484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99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71,544,896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693%。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40,588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
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6%。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940,8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30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134,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4%;反对
339,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8%;弃权 11,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9,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631%;
反对 339,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146%;弃
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2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金剑、吕正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
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