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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天鸿: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03-28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潘石坚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主动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 2023 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6 次,列席了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
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
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对下述事项发表了基于独立判
断基础上的独立意见:
    1、2023 年 3 月 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
对外担保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6 月 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
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董事会

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

了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

当督促,对审计部编制的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除

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

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培训学习情况。任职期间,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 规

章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 年,本着审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本人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监
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独立董事:潘石坚
                                                       2024 年 3 月 27 日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赵琳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主动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 2023 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1 次,列席了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
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
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对下述事项发表了基于独立判
断基础上的独立意见:
    1、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 11 月 13 日,本人当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

暂未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除

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

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培训学习情况。任职期间,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 规

章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 年,本着审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本人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监
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独立董事:赵琳
                                                       2024 年 3 月 27 日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孙晓翠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主动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 2023 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1 次,列席了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
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
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对下述事项发表了基于独立判
断基础上的独立意见:
    1、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 11 月 13 日,本人当选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本年度

暂未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除

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

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培训学习情况。任职期间,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 规

章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 年,本着审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本人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监
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独立董事:孙晓翠
                                                       2024 年 3 月 27 日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梁仕念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
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 2023 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6 次,列席了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
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对下述事项发表了基于独立判
断基础上的独立意见:
    1、2023 年 3 月 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
对外担保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6 月 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
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董事会

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按

时召集、出席了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外部审

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对审计部编制的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

表进行审核,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

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除

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

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培训学习情况。任职期间,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 规

章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独立董事:梁仕念
                                                      2024 年 3 月 27 日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杨文轩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
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 2023 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6 次,列席了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
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本人对下述事项发表了基于独立判
断基础上的独立意见:
    1、2023 年 3 月 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
对外担保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6 月 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
情况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董事会

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战略决策委员

会的会议,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及时就外部环境、行业信息等

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研发方向、市场开拓重

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

到积极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除

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

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培训学习情况。任职期间,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 规

章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独立董事:杨文轩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