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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连技术: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07-05  

 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9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03万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5%。其中,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共
计13名,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38.28万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6名,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5.75万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
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
南》”)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现将相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9.01 元/股,预留部
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价格相同。

    (三)激励对象范围: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不含电连技术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四)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
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
  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
  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 A         净利润增长率 B
                                                  (以上一年度为基数)   (以上一年度为基数)
          解除限售安排                考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Am)
                                                                         (Bm)        (Bn)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2 年            10.00%             -               -
 限制性股票及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报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3 年            20.00%          10.00%           5.00%
告披露前授予的预
留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   2024 年            20.00%          15.00%        10.00%
在 2022 年第三季度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3 年          20.00%               10.00%    5.00%
报告披露后授予的
预留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4 年          20.00%               15.00%    10.00%

                         各解除限售期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X
            当 A≥Am 或 B≥Bm                                  X=100%
               当 A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
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
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2 年 5 月 30 日至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9)。

    (三)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2)。
    (四)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2)。

    (八)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要求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九)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及《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十)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以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40%。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7月5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7月5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限售条件。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     净利润增长率 B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率 A(以上一    (以上一年度为基
                                                                            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3年
    解除限售安排        考核年度   年度为基数)              数)
                                                                            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目标值         目标值      触发值
                                                                            [2024]0011007746号),公司净
                                     (Am)         (Bm)      (Bn)
                                                                            利润增长率B为15.53%高于目
            第一个解
 首次授                  2022 年     10.00%              -            -     标值(Bm)10%,达到公司首次
            除限售期
 予的第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
            第二个解
 一类限                  2023 年     20.00%         10.00%          5.00%   绩考核目标,对应公司层面可解
            除限售期
 制性股                                                                     除限售比例为100%。
            第三个解
   票                    2024 年     20.00%         15.00%      10.00%
            除限售期

              各解除限售期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X

          当 A≥Am 或 B≥Bm                       X=100%

          当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