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蔡荣鑫先生、陈远志先生、向凌女士、吉争雄先生(离任)、 赵永伟先生(离任)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