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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越博: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1-10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 越博                公告编号:2024-004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3 年前三季度,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73.69 万元,三季度末净资产为-21,810.79 万元,
     若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2.年审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若保留意见未消除,公司 2023 年被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报告,根
     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3-153、2023-17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
     于近期取得进展,现将有关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涉诉金
序                        案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额(万              诉讼进展
号                        由
                                                          元)
     南京市   刘 恒、周   借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刘恒           1、公司及子公司越博电驱动收到南京市
1    高淳区   婧 、徐方   款   归 还 借 款 本 金 5,000,000 574.51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
     隆兴农   伟、李响、 合    元及利息,暂算至起诉之日           送达的《民事上诉状》,获悉原审被告李
    村小额   李占江、南   同   2023/3/16 , 本 息 合 计 为            响、刘恒、徐方伟、周婧因不服江苏省南
    贷款有   京 越博电    纠   5,745,115 元;判令被告徐               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淳
    限公司   驱 动系统    纷   方伟、周婧、李响、李占江、             区法院”)(2023)苏 0118 民初 1568 号
             有限公司、        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               民事判决,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上诉
             南 京越博         司 ( 以 下 简称“越博电驱             请求如下:
             动 力系统         动”)、南京越博动力系统               (1)请求依法撤销(2023)苏 0118 民
             股 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               初 1568 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
             公司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各               对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申;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
                                                                      担。
                                                                      2、公司及子公司越博电驱动于 2024 年 1
                                                                      月 8 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 01
                                                                      民终 14 号传票,传唤公司及子公司越博电
                                                                      驱动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参加开庭(询
                                                                      问)。
                                                               1、公司及子公司越博电驱动收到南京中
                                                               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获悉原审被
                                                               告刘恒、徐方伟、周婧、李响因不服高淳
             李占江、周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李占
                                                               区法院作出的(2023)苏 0118 民初 1611
             婧 、徐方         江归还借款本金 5,000,000
                                                               号民事判决,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上
             伟、刘恒、        元及利息,暂算至起诉之日
    南京市                借                                   诉请求如下:
             李响、南京        2023/3/16 , 本 息 合 计 为
    高淳区                款                                   (1)请求依法撤销(2023)苏 0118 民
             越 博电驱         5,745,115 元;判令被告徐
    隆兴农                合                                   初 1611 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
2            动 系统有         方伟、周婧、李响、刘恒、 574.51
    村小额                同                                   对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申;
             限公司、南        越博电驱动、南京越博动力
    贷款有                纠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
             京 越博动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
    限公司                纷                                   担。
             力 系统股         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
                                                                      2、公司及子公司越博电驱动于 2024 年 1
             份 有限公         令 各 被 告 承担本案诉讼费
                                                                      月 8 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 01
             司                用。
                                                                      民终 18 号传票,传唤公司及子公司越博电
                                                                      驱动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参加开庭(询
                                                                      问)。
             周婧、李占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周婧
             江 、徐方         归还款本金 5,000,000 元
             伟、刘恒、        及利息,暂算至起诉之日本
    南京市                借
             李响、南京        息合计为 5,745,115 元;
    高淳区                款                                          公司及子公司越博电驱动于 2024 年 1 月 9
             越 博电驱         判令被告徐方伟、刘恒、李
    隆兴农                合                                          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 01 民终
3            动 系统有         响、李占江、南京越博电驱      574.51
    村小额                同                                          243 号传票,传唤公司及子公司越博电驱
             限公司、南        动系统有限公司、南京越博
    贷款有                纠                                          动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参加开庭(询问)。
             京 越博动         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上
    限公司                纷
             力 系统股         述 第 一 项 承担连带清偿责
             份 有限公         任;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诉
             司                讼费用。

        二、前期诉讼事项进展公告的更正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
175),现对诉讼进展中的上诉人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获悉原审被告李响,
因不服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 年 11 月 20 日作出的(2023)苏 0118 民初
1571 号民事判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1、请求依法撤销
(2023)苏 0118 民初 1571 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或发回重申;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更正后: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获悉原审被告李响、
刘恒、徐方伟、周婧,因不服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 年 11 月 20 日作出的
(2023)苏 0118 民初 1571 号民事判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
下:1、请求依法撤销(2023)苏 0118 民初 1571 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对上
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申;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所涉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系公司原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以公司名义违规担保。上述案件经一审法院判决(2023)苏 0118
民初 1568 号、(2023)苏 0118 民初 1611 号、(2023)苏 0118 民初 1571 号,担保函
对公司及越博电驱动不发生效力,公司及越博电驱动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尚需经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暂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具体金额
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相关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