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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越博: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3-21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 越博            公告编号:2024-035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4 年 2 月 29 日,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
     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19),预计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29,847.22 万元至-20,898.76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23,814 万元到 0 万元。
     若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2.年审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若保留意见未消除,公司 2023 年被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报告,根
     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
     进展,现将有关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涉诉金
序                      案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额(万             诉讼进展
号                      由
                                                  元)
                                                                   公司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收到由江
                                                                   苏 省 南 京 市浦口区人民法院送达的
                                                                   (2024)苏 0111 民初 946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
                                                                   1、被告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于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
                                                                   原告深圳市信瑞达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货
                         买                                        款 598750 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
    深证市
             南 京越博   卖                                        以货款 59875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2 月
    信瑞达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电 驱动系   合                                        2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1   电力设                    598750 元及利息;请求判令   59.875
             统 有限公   同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
    备有限                    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司          纠                                        际给付之日止);
    公司
                         纷                                        2、驳回原告深圳市信瑞达电力设备有限
                                                                   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
                                                                   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9788 元,减半收取 4894 元,由被告南京
                                                                   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负担。

                          合计                            59.875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约 6654.49 元,
    为本期公司应计利息、应承担的诉讼费用等,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部分案件尚
    需法院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
    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