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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方纳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嵩山奥义)2024-07-01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德方纳米
股票代码: 3007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山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岳嵩山奥义 1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广州山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 号之一 807 房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方纳米”)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 ............................................................................................................................. 14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德方纳
                       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米
                            广州山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岳嵩山奥义1号私募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山岳嵩山奥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AJR47
 基金成立时间                                    2024 年 4 月 10 日
 基金备案时间                                    2024 年 4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                            广州山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统一社会
                                            91440106MACR8KKN78
 信用代码
 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P1074790
 编码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
                                    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基金管理人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 号之一 807 房
 基金管理人经营期限                         2023-08-15 至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拥有境外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柯声       男    中国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广东省广州市        否


    关联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转让方、德方纳米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亦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五
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
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当前投
资价值的充分认可,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投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
少其在德方纳米拥有股份权益的明确计划,若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拥有德方纳米的股份权益发生变动,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4,009,4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4%
   (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2,153,360 股)。上述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
   所进行合规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前述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无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广州山岳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山岳
                                 0          0.00%        14,009,402               5.04%
嵩山奥义 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已按扣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户的公司总股份数量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吉学文(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广州山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岳嵩山奥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乙方)

        基金管理人:广州山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转让

        1、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14,009,402 股不附带任何权利负担的
   股份(简称“标的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5%。
                                                6
    2、通过本次股份转让,乙方将取得目标公司的 14,009,402 股股份。

    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交易过户完成之日期间,如目标公司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和每股
转让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除权规则作相应调整。

    (二)股份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按照本协议条款,双方同意,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依据本协议签署日前
一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80%确定,具体价格为 23.69 元/股,转让价款合
计为人民币 331,882,733.38 元。

    2、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如下:

    (1)甲方将协议转让所需审批材料提交深交所,在审批材料被深交所审批
通过后且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文件(目标公司股份协议转
让合规确认表或类似文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账
户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甲方收到乙方上述首笔转让价
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需配合乙方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标的股
份过户手续;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的 5 个工作日内乙
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人民币 131,882,733.38 元。

    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前,如目标公司以累计
未分配利润向甲方分红,则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标的股份转让款应扣除标的股份对
应的分红金额。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所涉之政府主管部
门、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收取的税费,由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
关政府部门、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现行明确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

    (三)股份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由于签署以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除股份转让款以外的所有税收和费用,凡
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者,依规定办理;无规定者,则根据自行承担的原则处理。

    (四)违约责任

    协议签署后,除协议所约定的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现变化、本

                                      7
次股份转让事宜未能获得批准或通过之情形外,双方均应履行协议的约定,任何
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
他方造成的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
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五)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捺印、乙方基金管理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六)签订时间

    本协议签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

    注:上述《股份转让协议》中的股份比例根据尚未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的最新总股本

计算。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转让方吉学文先生的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本次
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应在办理过户之前解除质押。除前述质押情况外,本次交
易的目标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德方纳米股票的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
及合法自筹资金。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
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
券交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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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列表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广州山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山岳嵩山奥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柯声


                                                         2024 年 7 月 1 日




                                   12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广州山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山岳嵩山奥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柯声


                                                        2024 年 7 月 1 日




                                   13
附表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    上 市公司 所在   广东省深圳市
                     股份有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德方纳米              股票代码         3007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广州山岳私募基金管    信 息披露 义务   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理 有 限 公 司        人注册地/住所    222 号之一 807 房
                     -山岳嵩山奥义 1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有 无一致 行动   有□ 无√
变化                 减少□                人
                     不变,但持股份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信 息披露 义务   是□ 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人 是否为 上市
东                                         公 司实际 控制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选)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0.00%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14,009,402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当前公司总股本(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股份):278,034,670 股
比例                 持股比例:5.04%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权益变动时间: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不适用□
来源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其他√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增加或减少其在德方纳米拥有股份权益的明确计划,若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德方纳米的股份权益发生变动,将按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是□ 否√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不适用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不适用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15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广州山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山岳嵩山奥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柯声


                                                         2024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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