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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方纳米: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9-20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4-085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
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
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
额度范围内调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
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
不限于履约义务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
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
式,预计实际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
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枋亿纬”)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曲靖分行”)申请了
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整的授信额度,公司与中国银行曲靖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同意为德枋亿纬的该笔授信提供债权最高本金为人民币4亿元整的保
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
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300MA6Q9D4P6U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21年4月26日
 法定代表人            任诚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电一体化技术研发;纳米粉体材
                       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不含限制项目)
                       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磷酸铁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纳米材料产品及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业务(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有机化学原料(不含危险
                       化学品)、化学试剂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0%
 股权结构
                       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1,463.13                     449,774.44

      负债总额                            354,800.37                     350,054.73

    银行贷款总额                          199,191.80                     187,623.15

    流动负债总额                          234,364.64                     292,471.6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06,662.75                      99,719.71

    主要财务数据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65,181.81                     178,329.79
      利润总额                      -72,681.89                -8,866.25

       净利润                       -62,276.50                -6,996.04

    德枋亿纬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行

    2、 债务人: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

    3、 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
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5、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肆亿元
整。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
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
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
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为本
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 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7、 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
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
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德枋亿纬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
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原因是德枋亿纬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公司负责运营
管理。在公司为德枋亿纬提供担保时,德枋亿纬已就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提供反
担保,德枋亿纬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含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612,044.75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91%;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
实际担保余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612,044.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91%;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2,400.00万元,截止目前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
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等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