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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方纳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暨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4-11-29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4-101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暨

                    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吉学文先生及受让方秦东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方纳米”)于
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吉学文先生与秦东栋先生的通知,吉学文先生向秦东
栋先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吉学文先生与秦东栋先生于2024年10月25日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吉学文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秦东栋先生出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14,009,40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2,807,600股后的总股本的5.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
093)及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4年11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过户日期为2024
年11月27日,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协议转让双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协议转让完成前持股情况             协议转让完成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吉学文                 38,897,664        14.02%              24,888,262         8.97%

   秦东栋                         0             0.00%           14,009,402         5.05%

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的持股比例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807,600股后的总股本计
算。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秦东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009,402股股份,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807,600股后的总股本的5.05%,
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 第一大股东变更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吉学文先生持有公司24,888,262股股份,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8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807,600股后的总股
本的8.97%,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第二大股东。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孔令涌先
生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令涌先生持有公司36,346,579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12.9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807,600股后的总股本的1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孔令涌先生已签署并出具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 其他说明

       1、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状况发生
变化。

       2、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
相关承诺的情况。

    3、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秦东栋先生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减持因本次受让而取得的公司股份。

    五、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孔令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