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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角防务: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2024-05-20  

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三角转债”将于2024年5月27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

每10张三角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10.00元。

    2、债权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

    3、除息日:2024年5月27日

    4、付息日:2024年5月27日

    5、三角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6、三角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4日,凡在

2024年5月24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2024年5月24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

    7、下一付息起息日:2024年5月25日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

25日公开发行9,043,72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三角转
债”,债券代码:123114),根据《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创

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和《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

书”)的有关规定,在“三角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

次,现将“三角转债”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期间的付息

事项公告如下:

    一、“三角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90,437.27万元,发行数量为

9,043,727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

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1年5月25日至2027年5月24日。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

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券

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

“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1年5月25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

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

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

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

承担。

   (七)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八)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九)“三角转债”信用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

限公司2023年6月15日出具的《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

“三角转债”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

【2023】0162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角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三角转债”第三年付

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当期票面利率为

1.00%,每10张“三角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0.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三角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

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8.00元;

   2、对于持有“三角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0.00元;

   3、对于持有“三角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

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10.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

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

   2、除息日:2024年5月27日

   3、付息日:2024年5月27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 2024年5月24日(该日期为债权

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

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

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

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

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10月

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

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即
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的实际派发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

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9-81660637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