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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城市:关于2024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2024-10-19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
则,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应收款项、债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
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 2024 年 1-9 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17,234,519.44 元,计提资产减
值损失为 21,988,749.78 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增加额

信用减值损失                                                    17,234,519.44

其中:应收账款                                                  16,915,972.33

        其他应收款                                                344,132.11

        应收票据                                                   -25,585.00
资产减值损失                                                     21,988,749.78

其中:合同资产                                                   21,988,749.78

    (二)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进行清理,
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 1,237,071.00 元,核销合同资产合计
人民币 1,488,800.00 元,核销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 210,000.00 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欠款金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核销金额       核销依据

应收账款         1,237,071.00        796,571.00   1,237,071.00   无法收回

合同资产         1,488,800.00        463,074.00   1,488,800.00   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210,000.00         10,500.00     210,000.00   无法收回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
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
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
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
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
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
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
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
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9,223,
269.22 元,公司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 39,223,269.22 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坏账已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和其他财务指标无
重大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