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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斯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5-20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4-030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贝斯美 ”) 分别于
2024年4月19日和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预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银行综
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9.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安)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淮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江苏永安向华夏银行淮安分行申请的1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江苏永安的基本信息
 名称                 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26783376871J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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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              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        王晓军

 注册资本          11561.556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          二甲戊灵原药、乳油、悬浮剂、微囊悬浮剂生产(《农药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09日);聚2,3-二甲基苯胺、3-硝基邻苯二甲酸、
                   2-甲基-3-硝基苯甲酸生产;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江苏永安的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苏永安100%股权

        3 、江苏永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20,232,217.35            797,172,942.59

        负债总额                  114,840,342.12            107,968,707.14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99,422,092.12             103,900,457.1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5,350,000.00               4,000,000.00

         净资产                  705,391,875.23             689,204,235.45

         项目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2023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4,618,243.96            598,795,763.89

        利润总额                  21,583,519.72             121,543,488.79

         净利润                   16,187,639.78             94,006,149.73


        4 、被担保方江苏永安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 (甲方)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 、债权人 (乙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的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

        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
        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它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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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2,912.99
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69%,子公司对母公司
的担保余额为42,626.5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132.98万元,公司及
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
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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