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2024-08-20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4-047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月19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
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
贝斯美”)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嘉兴贝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嘉兴贝涵”)。嘉兴贝涵拟以现金方式增资19,600万元,其中3,877.914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5,722.085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作为铜陵贝斯美的现有股
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扩股后,铜陵贝斯美的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25,8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9,677.9141万元,公司对铜陵贝斯美的持股比例
由100%变更为 86.9333%。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
注册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东部园区临津大道
法定代表人 方浙能
注册资本 25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00MA2WBXEQ16
成立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研发,化工原料及产品(除
经营范围 危险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公司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
25,800.0000 100.00% 25,800.0000 86.9333%
份有限公司
嘉兴贝涵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 - - 3,877.9141 13.0667%
限合伙)
合计 25,800.0000 100.00% 29,677.9141 100%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68,107.86 72,797.09
负债总额 46,357.44 52,337.97
净资产 21,750.42 20,459.12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1-3月
营业收入 1,222.85 82.89
利润总额 -4,418.62 -1,244.83
净利润 -3,183.54 -1,244.83
注: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审计,2024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铜陵贝斯美的公司章程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
公司名称 嘉兴贝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
注册地址
号楼206室-60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涵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6,8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DQDBGU28
成立日期 2024年7月24日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嘉兴贝涵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
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嘉兴贝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姚志明 7,500.00 27.9851 自然人股东
李鸿恩 7,135.00 26.6231 自然人股东
姚建瑾 7,041.50 26.2743 自然人股东
陈召忠 5,013.00 18.7052 自然人股东
上海涵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50 0.4123 企业法人
4、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新基金成立不足一年,尚没有完整的财务报表。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综合考虑铜陵贝斯美所处的行业特点、市场定位、当前发展阶段、未来发展潜
力等多方面因素,经本轮投资人前期充分尽调及沟通,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铜陵
贝斯美本轮投后估值为15亿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3
增资方:嘉兴贝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206室-60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涵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股东: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
法定代表人:陈峰
目标公司: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东部园区临津大道
法定代表人:方浙能
(以上各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各方”。)
1、本次增资前,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5,800万元 100%
合计 25,800万元 100%
2、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
增资方将根据目标公司投后人民币15亿元的估值,以人民币19,600万元(“增资
款”)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877.9141万元(“本次增资额”),对应本
次 交 易 后 13.0667% 的 目 标 公 司 股 权 , 超 过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的 部 分 ( 即 人 民 币
15,722.0859万元)进入公司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目标公司原股东对此次增
资放弃优先认购权。
3、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677.9141万元,各股东在
目标公司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4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5,800.0000万元 86.9333%
2 嘉兴贝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77.9141万元 13.0667%
合计 29,677.9141万元 100%
4、增资款的支付。
受限于本协议对交割条件的约定,在投资方投资本次投资款的前提条件均得以
满足及/或被增资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豁免之日起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增资方应
将应付的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目标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目标公司应分别在收
到增资方支付的增资款当日向增资方进行书面(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确认。
5、投资款的用途。投资款只能被用于增资方事先同意的用途,包括用于碳五新
材料产品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除上述
投资款的用途及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外,对投资款的任何其他使用,均应当取得目标
公司增资方的事先批准。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增资方事先批准,投资款不得被用于
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目标公司债务或者解决目标公司对其任何股东、
董事、管理人员、员工或与上述人员有关联的其他人员的债务、分红或回购目标公
司的股权。
6、税费支付。各方应按照中国相关法律各自承担与签署、递交、履行本协议有
关的所有税费。对于中国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纳税义务人的税费,应由接受相关
款项的一方承担。
7、工商变更登记。在交割日后的30日内,目标公司应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办理
完毕变更登记,并就本次交易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之日起3日内向增资方及原股东交付
变更登记已经完成的证明文件,包括更新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等。各方应尽最大努力配合目标公司办理完毕变更登记。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铜陵贝斯美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符合公司及子公司
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满足碳五新材料产品等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产品后续发展的资本性支出及运营支出的资金需求,提升其整体竞争力水
平,促进公司后续业务的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铜陵贝斯美 86.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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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仍然为铜陵贝斯美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亦
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增资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嘉兴贝涵增资事项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后续协议的签署、出资及工商
变更登记等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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