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6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11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高新区玉镜路12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屹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2人,代表股份数为 42,350,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84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2人,代表股份数为 42,176,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64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40人,代表股份数为173,7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6%。 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回购账户中股份1,259,700股,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0人,代表股份数为173,7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17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206%。 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回购账户中股份1,259,700股,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 议程有关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 审议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 股份数(股) 有表决权股 结果 意见 份总数比例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 1.01 同意 42,177,615 99.5925% 通过 案 关于选举姜任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 1.02 同意 42,177,604 99.5925% 通过 议案 关于选举赵锐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 1.03 同意 42,177,603 99.5925% 通过 案 关于选举邢敏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 1.04 同意 42,177,603 99.5925% 通过 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葛蕴珊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 2.01 同意 42,177,602 99.5925% 通过 案 关于选举王震坡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 2.02 同意 42,177,603 99.5925% 通过 案 2.03 关于选举王锴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42,177,602 99.5925% 通过 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 审议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 股份数(股) 有表决权股 结果 意见 份总数比例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吴堃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3.01 同意 42,177,601 99.5925% 通过 的议案 关于选举左宗国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 3.02 同意 42,177,603 99.5925% 通过 事的议案 同意 42,330,596 99.9537%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 反对 19,600 0.0463% 通过 章程>的议案》 4.00 弃权 0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注: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回购账户中股份 1,259,700 股,上述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序号 议案名称 占出席会议中 表决 股份数(股) 小股东所持股 意见 份总数比例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刘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119 0.6442% 1.02 关于选举姜任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108 0.6379% 1.03 关于选举赵锐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107 0.6373% 1.04 关于选举邢敏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107 0.6373%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葛蕴珊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106 0.6367% 2.02 关于选举王震坡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107 0.6373% 2.03 关于选举王锴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106 0.6367%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 序号 议案名称 占出席会议中 表决 股份数(股) 小股东所持股 意见 份总数比例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吴堃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3.01 同意 1,105 0.6362% 案 关于选举左宗国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3.02 同意 1,107 0.6373% 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154,100 88.7162%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 4.00 反对 19,600 11.2838% 程>的议案》 弃权 0 0.0000% 注: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回购账户中股份 1,259,700 股,上述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钱方律师、王睿律师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