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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岳硅材: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01-02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公司特设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东
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
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原则上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
理事务且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审计
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
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由
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
合本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
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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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
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不应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二)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
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
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
主要职责:
    (一)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     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    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
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     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    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
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的职责包括以
下方面:
    (一)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
出意见;
    (二)     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三)     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的可能性;
    (四)     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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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
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
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督促公司对外披露: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
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
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
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
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
召开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有权提议召集审计委员
会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
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指定其他一名独立董事
委员代为履行职责。因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召开会议的,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期限限
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通知可以专人送达、传真、挂号邮件
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发出,如时间紧急,可以电话通知,该通知应至少包括会
议时间、地点和召开方式,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说明,并在事后补
送书面通知。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计委员
会会议应当由委员本人出席,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无法出席
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进行表决。授权委托书须
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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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
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
召开。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每一位委员有一
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因审计委员会成员回避
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有反对意见的,应将投
反对票委员的意见存档。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
事会。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公司
监事、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提供必要信息。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人员须在会
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
性记载。
    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与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名簿及代理出
席委托书一并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二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其他与会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
务,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
回避。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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