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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岳硅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2024-02-27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岳硅材

股票代码:3008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 10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 158 号世通阳光新城商业门

面 17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 9

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4 年 2 月 27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本报告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

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

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

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权益变动方式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二、查阅地点 ......................................... 13

   附表一 ............................................... 16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
                         指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
                         指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动人、长石投资
上市公司、东岳硅材、公
                         指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

     北京一中院          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                                   傅军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2634219X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
                    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
                    织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不
                    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货物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的
                    商品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
                    服务;房地产开发。(“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
 主要经营范围       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
                    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
                    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         傅军持股 2.83%、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3.4%
   经营期限         2001 年 6 月 15 日至 2041 年 6 月 14 日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 158 号世通阳光新城商业门面 17 号


   成立日期                              2006 年 6 月 5 日
                                     5
        经营期限              2006 年 6 月 5 日至 2056 年 6 月 4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789950598K

        通讯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 9 层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融资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
        经营范围    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
                    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社会调查(不
                    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
                    寄卖服务;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石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新华联控股有

 限公司 93.4%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

 华联控股与长石投资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居      在公司任职
                                                          留权
 傅军       男      董事长    中国香港        北京          无            无
傅爽爽      女     副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无
冯建军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无
肖文慧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无
 刘静       女       董事     中国香港        北京           无          董事
马晨山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无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表

所示:

         股东名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股票代码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01%    000620.SZ
                              份有限公司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5.16%     600499.SH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8.63%     600331.SH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6%     601058.SH
     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16.46%    00189.HK
           公司
     新华联海外发展有限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6.66%     00189.HK
           公司
     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     54.79%    00472.HK
           公司
     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     6.73%     00472.HK
           公司

      除以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 年 8 月 9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重整案。

2023 年 4 月 14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新华联矿业

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

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合称“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3 年 10 月 23

日,东岳集团相关方与新华联控股相关方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和《股

权转让协议》,上述协议为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

整计划的一部分。2024 年 2 月 23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

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

家公司重整程序。《民事裁定书》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送达新华联控

股。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原因为执行上述重整计划,由此新华联控

股将持有上市公司 16,022.16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约 13.3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2024 年 2 月 23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

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

重整中的偿债资源,根据重整计划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分配将导致新华

联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少。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24 年 2 月 23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

 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程

 序。《民事裁定书》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送达新华联控股。

      根据重整计划及相关协议,东岳集团回购新华联控股的两家全资

 附属公司持有的东岳集团合计 520,977,818 股股份,约占东岳集团股

 本的 23.12%,同时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岳氟硅

 集团”,东岳集团全资子公司)向新华联控股转让附属公司部分股权,

 其中包括东岳硅材股份 16,022.16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13.35%。新

 华联控股持有东岳硅材股份后,将用于直接向债权人进行清偿。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股权转让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新华联控股   无限售条
                             0               0       160,221,600     13.35%
  有限公司   件流通股

长石投资有   无限售条
                         5,925,402         0.49%      5,925,402      0.49%
  限公司     件流通股
                                      9
       无限售条
合计              5,925,402        0.49%   166,147,002   13.84%
       件流通股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无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

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民事裁定书》。


   二、查阅地点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4 年 2 月 27 日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章):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4 年 2 月 27 日




                             15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 上 市 公 司
                                            山东省淄博市
称             料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东岳硅材            股票代码    300821

                                信 息 披 露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
信 息 披 露 义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
                                义务人注
务人名称       司                           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册地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减少不
                                  有无一致
股 份 数 量 变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无 
                                  行动人
化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否为上市 是          否 
上市公司第
                                   公司实际
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16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持股数量: 0 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比例: 0
占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前一致行动人长石投资持有公司 0.49%股权
已发行股份
比例

               变动数量:160,221,600 股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变动比例: 13.35%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变动后数量: 160,221,600 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13.35%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长石投资持有公司 0.49%股权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得批准         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股权转让能否顺利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

是否已得到
           否
批准
                               17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4 年 2 月 27 日




                            18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4 年 2 月 27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