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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岳硅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4-055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
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
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
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解释第 17 号相关规定的会计处理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 17 号明确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
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应当在附注中
披露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相关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
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
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 17 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
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
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
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
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
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
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31 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
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
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7 号明确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
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
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
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
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 利得或
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
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
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重新界定 2022 年
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 2022 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 少
712,016.70 元 , 其 中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减 少
712,016.70 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0.00 元。2022 年度受
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
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项目减少 837,666.71 元。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