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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岳硅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4-04-19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4-066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持股 5%以上
 的股东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计划以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
 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近日,公司收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出具《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
                                    减持均价                              减持
  股东 减持                                       减持数量       份占总
                     减持时间         (元/                               股份
  名称 方式                                       (万股)       股本比
                                      股)                                来源
                                                                   例

       集中   2024 年 1 月 17 日                                          抵债
                                         9.06         630.00      0.53%
  民生 竞价        至 26 日                                               资产
  银行
  北京
       大宗
  分行                  -                  -                 -     -
       交易


                      合计                            630.00      0.53%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5,549,298     6.30%     69,249,298      5.77%

民生
     其中:无限售条
银行                       75,549,298     6.30%     69,249,298      5.77%
     件股份
北京
分行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3、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
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