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08-20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岳硅材
股票代码:3008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
厦 10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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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本报告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
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
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
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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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权益变动方式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二、查阅地点 ..................................... 13
附表一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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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 指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东岳硅材、公司 指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一中院 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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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 傅军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2634219X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
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
织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不
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货物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的
商品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
服务;房地产开发。(“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
主要经营范围 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
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
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 傅军持股 2.83%、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3.4%
经营期限 2001 年 6 月 15 日至 2041 年 6 月 14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在公司任职
地 地区居留权
傅军 男 董事长 中国香港 北京 无 无
傅爽爽 女 副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无
冯建军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无
肖文慧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无
刘静 女 董事 中国香港 北京 无 无
马晨山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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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表
所示:
股东名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股票代码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7.18% 000620.SZ
份有限公司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8.63% 600331.SH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6% 601058.SH
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 6.73% 00472.HK
公司
除以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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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 年 8 月 9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重整案。
2023 年 4 月 14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新华联矿业
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
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合称“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3 年 10 月 23
日,东岳集团相关方与新华联控股相关方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和《股
权转让协议》,上述协议为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
整计划的一部分。2024 年 2 月 23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
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
家公司重整程序。《民事裁定书》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送达新华联控
股。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原因为执行上述重整计划。为此,北京一
中院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股票的司法扣划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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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上述重整计划中的偿债资
源,将根据重整计划向债权人以股抵债进行清偿,由此导致新华联控
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少。除前述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未来 12 个月内无其他继续增加或
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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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24 年 2 月 23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
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程
序。《民事裁定书》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送达新华联控股。
根据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持有的 16,022.16 万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约 13.35%)属于本次重整的偿债资源,将
用于向债权人以股抵债进行清偿。为此,北京一中院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的司法
扣划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司法扣划将 37,035,958 股(占当前总股本比例约 3.09%)股
份扣划过户至多家债权人证券账户名下,每家债权人受让股份比例不
超过 5%;同时,因部分债权人存在债权金额尚未确定、尚未提供有效
证券账户等情形暂时无法受领抵债股票,将 105,600,276 股(占当前
总股本比例约 8.80%)股份扣划过户至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
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予以预留,在债权人依法确认受领后按《重整计划》
相应规定进行分配;此外,由于存在部分债权人的债权被司法冻结等
情形,该等债权人的偿债资源暂时未能进行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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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新华联控股 无限售条
160,221,600 13.35% 17,585,366 1.47%
有限公司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合计 160,221,600 13.35% 17,585,366 1.47%
件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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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如新华联控股在 2024 年 2 月 27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为执行重整计划,新华联控股从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处受让上市公司 16,022.16 万股,以用于向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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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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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
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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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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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 上市公司所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
上市公司名称
份有限公司 在地 工业路 3799 号
股票简称 东岳硅材 股票代码 300821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号院 2 号楼 10 层
增加 减少 不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60,221,6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13.35%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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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142,636,234 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 11.89%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数量: 17,585,366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47%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司法划转
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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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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