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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岳硅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08-20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岳硅材

    股票代码:3008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

厦 10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20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本报告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

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

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

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权益变动方式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二、查阅地点 ..................................... 13

    附表一 ........................................... 15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   指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东岳硅材、公司     指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一中院                   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                                     傅军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2634219X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
                        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
                        织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不
                        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货物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的
                        商品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
                        服务;房地产开发。(“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
    主要经营范围        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
                        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
                        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       傅军持股 2.83%、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3.4%
         经营期限       2001 年 6 月 15 日至 2041 年 6 月 14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在公司任职
                                                   地     地区居留权
 傅军       男       董事长     中国香港         北京         无           无
傅爽爽      女      副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无
冯建军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无
肖文慧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无
 刘静       女        董事      中国香港         北京         无           无
马晨山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无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表

所示:

         股东名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股票代码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7.18%     000620.SZ
                              份有限公司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8.63%     600331.SH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6%     601058.SH

     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     6.73%     00472.HK
           公司

      除以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 年 8 月 9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重整案。

2023 年 4 月 14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新华联矿业

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

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合称“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3 年 10 月 23

日,东岳集团相关方与新华联控股相关方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和《股

权转让协议》,上述协议为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

整计划的一部分。2024 年 2 月 23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

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

家公司重整程序。《民事裁定书》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送达新华联控

股。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原因为执行上述重整计划。为此,北京一
中院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股票的司法扣划过户登记手续。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上述重整计划中的偿债资

源,将根据重整计划向债权人以股抵债进行清偿,由此导致新华联控

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少。除前述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未来 12 个月内无其他继续增加或

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2024 年 2 月 23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

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程

序。《民事裁定书》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送达新华联控股。

    根据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持有的 16,022.16 万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约 13.35%)属于本次重整的偿债资源,将

用于向债权人以股抵债进行清偿。为此,北京一中院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的司法
扣划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司法扣划将 37,035,958 股(占当前总股本比例约 3.09%)股
份扣划过户至多家债权人证券账户名下,每家债权人受让股份比例不
超过 5%;同时,因部分债权人存在债权金额尚未确定、尚未提供有效

证券账户等情形暂时无法受领抵债股票,将 105,600,276 股(占当前
总股本比例约 8.80%)股份扣划过户至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
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予以预留,在债权人依法确认受领后按《重整计划》

相应规定进行分配;此外,由于存在部分债权人的债权被司法冻结等
情形,该等债权人的偿债资源暂时未能进行扣划。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新华联控股   无限售条
                        160,221,600        13.35%   17,585,366      1.47%
  有限公司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合计                 160,221,600        13.35%   17,585,366      1.47%
             件流通股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如新华联控股在 2024 年 2 月 27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为执行重整计划,新华联控股从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处受让上市公司 16,022.16 万股,以用于向债权人进行清偿。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

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4 年 8 月 20 日




                              14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 上市公司所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
上市公司名称
                     份有限公司     在地                  工业路 3799 号

股票简称             东岳硅材        股票代码                300821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号院 2 号楼 10 层



               增加  减少  不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60,221,6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13.35%
比例


                                     15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142,636,234 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 11.89%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数量:   17,585,366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47%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司法划转
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16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4 年 8 月 20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