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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岳硅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24-10-22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4-112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北京分行”)持有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东岳硅材”)股份 84,074,5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7.01%,本次权益变动后,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持有公司股份 59,9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00%。

     2、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获悉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4,074,6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1%,减持后民生
 银行北京分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59,999,900 股,持股比例降低至 5.00%,具体
 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总   减持股
                  减持时间
  名称   方式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份来源
  民生   集中   2024 年 10 月 9                                          抵债资
                                       8.26   9,249,398          0.77%
  银行   竞价   日-10 月 21 日                                             产
 北京              2024 年 1 月 17
                                               9.06    6,300,000             0.53%
 分行               日-1 月 26 日
                   2023 年 4 月 14
                                               9.09    8,525,300             0.71%
                   日-10 月 13 日
                       合计                           24,074,698             2.0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4,074,598             7.01%        59,999,900        5.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4,074,598             7.01%        59,999,900        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计划通过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0.7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内已
减持 9,249,3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目前持有公司股
份 59,999,900 股,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