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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尔特: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01-1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
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规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
和长期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
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现金分红条
件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
定性;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留存必要的未分配利润,保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如公司利润分配当年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应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如公司分配利润时,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

    前款所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情形:(1)公司未来十二个
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如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的
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每一会计年度通常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4、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应由董事会提出利润
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在
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意见基础上,每三年制定一次具体的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若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者公司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 发生较
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该等调整应限定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
范围内,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五、其它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