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康华生物: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16  

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9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上午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白塔镇仙丰路8-10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振滔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41,923,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13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247,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78%。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4,239,6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07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7,683,58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057%。
       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247,73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48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247,731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2.4878%。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为4,102,450股,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0,547,999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1如下: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01《选举王振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57,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64.3963%。


   1   剔除无效投票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63,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81.9995%。

    王振滔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吴红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140,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66.22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6,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477%。

    吴红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余雄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18,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65.21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24,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0.0429%。

    余雄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吴文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140,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66.22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6,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477%。

    吴文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2.01《选举方小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140,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66.22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6,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477%。

    方小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陶海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140,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66.22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6,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477%。

    陶海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光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140,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66.22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6,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477%。

    王光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3.01《选举吴淑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140,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66.22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6,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477%。

    吴淑青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张蔷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20,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65.21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25,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0.0922%。

    张蔷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917,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868%;反对 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82%;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2,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8291%;反对 3,45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1062%;弃权 2,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647%。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刘志广律师、荣子杨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