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捷安高科:2024-00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2024-02-05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4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股东永安嘉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4),股东永安嘉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①(以下简

称“永安嘉景”)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

式,或上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2,2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9851%。

        近日公司收到永安嘉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告

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实施减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安嘉景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①
     因经营需求,“北京嘉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变更为“永安嘉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6,203,360       5.5511%      6,203,360       5.55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永安嘉景                         6,203,360       5.5511%      6,203,360       5.5511%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截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合计增加 922,407

  股,永安嘉景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 0.0462%,持股数量不变。

        2、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 111,749,607 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事项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

  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

  承诺。

        3、永安嘉景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永安嘉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