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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船汉光: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04-10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的有关要求,结合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中船汉光”)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
的执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
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
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
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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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
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
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
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
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
位及业务和事项。
    1.内部控制评价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船汉光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邯
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中船汉光(福州)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内部控制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内部审计、人
力资源、企业文化等主要控制环境,以及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物资
采购与付款管理、募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销售与收款
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重点控制活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控制环境和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
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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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组织机构健全。“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
公司管理层,依法分别履行职责;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机
构和下属分支机构,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明确,运行正常。公司已
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同时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均制
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
系,为公司研发、市场、销售、管理等方面的提高发挥了至关重要的
作用。
    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合理
设置组织机构。各部门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按照明确的职责分工,
以及总经理/管理层下达的业务目标,进行各自的业务活动。公司根
据各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激励。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邯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
材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墨粉的研发、生产、销售。设立控股子公司中
船汉光(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办公设备、耗材的批发、
销售。子公司在公司的指导下建立了全面的财务制度,其经营运作、
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需接受公司审计部的统一监督。
    2.内部审计
    公司成立专门的内审机构,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安全状况
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
提出整改意见。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建立和实施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
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
务。
    4.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培育职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公正诚信、
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化管理理念,强化风
                              3
险意识。
    (三)控制活动
    1.控制措施
    (1)职责分工控制
    公司为了预防和及时发现在执行所分配的职责时所产生的错误
和舞弊行为,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制定了一系列较
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如将现金出纳和会计核算分离;将各项
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等。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各
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于经常发生的销售业
务、采购业务、正常业务的费用报销等采用公司各部门逐级授权审批
制度;对非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发行股票、资产重组、转
让股权、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按不同的交易额由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3)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根据各项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财产使用管理工
作体系,对货币资金、固定资产的增减进行账务处理,实行定期财产
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做到账实相符。并且将具
体的工作流程及权责划分通过制度进行明确,保障公司财产实物安全。
    (4)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和会计核算方面均
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限,并配备了相应的人员以保证财务
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
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
解释和其他相关规定,并建立了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会
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公司目前已制定并执行的
财务会计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办法(试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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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款制度(试行)》等。这些财务会计制度对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加
强会计监督、保障财务会计数据准确,防止舞弊和堵塞漏洞提供了有
力保证。
    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财务
核算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保证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5)内部稽核控制(监督)
    公司实行了内部监督稽查与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
济运行质量、经济效益、内控制度、各项费用的支出以及资产保护等
进行监督、审计,并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提出纠正、处理违规
的意见。
    2.重点控制活动
    (1)对外投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实行重大
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对投资项目的调研、评估、立项、项目审定、
投后管理、转让与回收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
    (2)关联交易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人、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
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3)物资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不同业务的采购流程,完善了采购
业务相关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申请、供应商筛选、合同签订、验收、
付款、对账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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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采购业务。
    (4)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严格按照公司预算,合理确定筹资规模
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严格控制财务风险,降低资金成
本;根据公司经营活动、业务开展需要、项目进度、用款特点等,及
时编制资金计划,有效配置公司资源。
    对于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
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5)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的采购申请、验收入库、折
旧与摊销、维护和报废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定期对固定资产进
行盘点,对盘点差异分析原因,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6)合同管理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
益,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立项、审查会签、履行、
变更、终止等建立了全过程的管理流程,实行必要的集中控制、分级
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7)销售与收款
    公司结合不同业务的销售特点,通过对客户资料管理、销售价格
管理、销售合同管理、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销售计划管理、订单管
理等,制定了较为可行的销售政策及销售流程。公司在定价原则、信
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各环节的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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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全面预算管理
    公司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明确了预算编制、审核、执
行、控制等各部门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
回顾和分析。全面预算管理贯穿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
环节,是提升公司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公司将继续完善
全面预算的制定和管理,使其发挥更大效用。
    (9)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
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的传递、审
核与披露的界定及相应的程序和保密措施,对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重
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公司成立了证券办公室,负
责管理对外信息披露和内部信息的沟通,实施信息披露责任制,将信
息披露的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信息披露责任人知悉公司各种信息并及
时、准确、完整、公平地对外披露。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完善,
未发生泄密事件和内幕交易行为;定期报告均及时披露,没有出现推
迟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
响的信息,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
设立有投资者专线,并逐步规范公司对外接待等活动,确保信息披露
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权益。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括
                               7
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
                 要
                      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项目                  度


合并报表利润总                  缺陷影响≥5%   5%>缺陷影响≥1%     缺陷影响<1%
额
合并报表总资产                  缺陷影响≥1%   1%>缺陷影响≥0.5%   缺陷影响<0.5%
        以利润总额和总资产孰低的原则确定重要性水平。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评价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的定量评价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②关键岗位或专业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⑤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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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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