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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大思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4-04-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交大思诺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风来                 联系电话:010-88005396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刚                   联系电话:021-6093312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吴风来、王磊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
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对有关文件进行查阅、复制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是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
                                                            是
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不适用
息披露义务
                                                       是(邱宽民、
                                                         徐迅、赵胜
                                                       凯、张民、赵
                                                       会兵、李伟于
                                                   2023 年 10 月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25 日签署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致行动协
                                                     议终止协
                                                   议》,各方之
                                                   间的一致行动
                                                   关系解除,公
                                                   司实际控制人

                                          1/5
                                                       变更为邱宽
                                                           民)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
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不适用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是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将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是
                                         2/5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对有关财务报表、原始凭证、有关制度文件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是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不适用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察看公司的主
要生产、经营场所;走访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察看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对有关文件、
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查阅、复制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
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是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

                                        3/5
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检查对上市公司损益影响重大的业务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款项
收付凭证等。
                                                     是(预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比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上年同期增长
                                                        127.09%-
                                                       137.90%)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件及
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件、
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章程及
相关分红制度的执行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是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不适用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4/5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吴风来             赵   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