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9 证券简称:*ST西域 公告编号:2024-027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市准噶尔路22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生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72,389,5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6.7029%。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2,140,7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542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48,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05%。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248,8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16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248,8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05%。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48,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9%;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4003%;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48,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9%;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4003%;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48,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9%;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4003%;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48,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9%;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4003%;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48,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9%;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4003%;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48,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9%;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4003%;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员工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48,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9%;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4003%;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348,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9%;反对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003%;反对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竞蓬律师、陈凯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