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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强装备: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3-04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3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41.82 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

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5.87 万股至 71.7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比例为 0.36%至 0.72%。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及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