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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强装备: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4-09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5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82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
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6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06%,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29.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61 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 1,783,14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