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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康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
董事会成员后,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
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
推举刘洋先生为主持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刘洋(主任委员、召集人)、孔晓霞、郝岚;

    审计委员会:刘江峰(主任委员、召集人)、武滨、吴建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武滨(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江峰、朱婷;

    提名委员会:郝岚(主任委员、召集人)、武滨、孔晓霞。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孔晓霞女士、丁京伟先生、张章奇先生、
刘东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朱婷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静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总经理刘洋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王思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刘洋先生:199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2014 年 10 月至 2023 年 6
月担任普里戈拉集团项目管理;2023 年 6 月至 2024 年 5 月担任维康药业董事长
助理;2024 年 5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生系父子关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忠姣系刘忠
良妹妹,公司副总经理刘东系刘忠良、刘忠姣哥哥的女儿。刘洋先生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建明先生: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
年 10 月至 2000 年 3 月担任浙江省浙南制药厂技术员、车间主任、技术部经理;
2000 年 4 月至 2003 年 5 月担任浙江瑞新药业有限公司(原浙江省浙南制药厂)
质量部经理;2003 年 6 月至 2011 年 1 月担任维康有限生产部经理、质量部经理、
副总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浙江富来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担任维康药业董事长助理;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7
月担任浙江维康中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3 月至 2024 年 5 月担任维康药
业副总经理;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吴建明先生通过丽水顺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4,880 股。吴建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孔晓霞女士: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05 年 1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维康有限招商部华东经理、OTC 事业部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担任维康药业副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 2021 年 2 月担任杭州维康中医
诊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10 月至今担任浙江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浙江维康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担任维康药业董事、总经理,2024 年 5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董事、
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孔晓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88,484 股。孔晓霞女士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婷女士:198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执业药师,工程师。
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维康有限 QC、研发人员;2015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维康药业研发人员、行政主管、行政部副经理、行政部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行政总监;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维康中药监事;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浙江维康医药商业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
业董事、董事会秘书。曾先后荣获“丽水市 138 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丽水市
第三届绿谷新秀”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之日,朱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朱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江峰先生: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1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
2007 年 7 月至 2012 年 2 月担任浙江天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4 月担任浙江佳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13 年 5 月
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浙江汇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13 年 3 月至今担
任浙江汇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浙江
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担任浙江五联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刘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江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郝岚女士:196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0 年 7 月至 2001 年
3 月担任淮北日报社编辑;2001 年 3 月至 2005 年 7 月担任中国药店杂志社编辑
部主任;2005 年 7 月至今担任中国药店杂志社常务副主编;2015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担任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担
任贵州一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独立董
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郝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郝岚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武滨先生:196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注册高级咨询师,
高级经济师,执业药师。历任山西省医药公司企业管理科副科长,山西省医药管
理局商业处副处长,山西省药材公司副经理,山西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
部部长、总经理助理;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中
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7 年 3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广誉远中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担任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德
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武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武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京伟先生: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
药师。1994 年 6 月至 2003 年 7 月担任浙江省处州制药厂技术员、主管;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6 月担任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制造一部经理;2005 年 6 月
至 2015 年 3 月担任维康有限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兼生产部经理;
2015 年 3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维康药业生产总监兼生产部经理;2020 年 10 月
至 2021 年 5 月担任维康药业生产总监;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丁京伟先生通过丽水顺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6,161 股。丁京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章奇先生:198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历任维康药业招商经理、OTC 部副经理、OTC 部负责人、OTC 部经理、
OTC 事业部副总经理、OTC 事业部总经理,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副总
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章奇先生通过丽水顺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197,442 股。张章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东女士:199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浙江维康医药商业有限公司采购员;2009 年 8 月至 2022 年 8 月担
任杭州顺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杭州顺泽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4 月担任维康药业采购员;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维康商业采购部主管;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11 月担任
维康商业采购部经理;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3 月担任维康药业物控部经理;
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
业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刘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刘东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刘忠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忠姣哥哥的女儿,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刘洋与刘忠良系父子关系。刘东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静女士:198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2008 年
9 月至 2012 年 6 月担任维康有限会计;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担任浙江精久
轴承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维康有限财务主管;2015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历任维康药业财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财务总监。荣获“丽水市第二批绿谷企业新秀”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之日,王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思女士:199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维康有限行政文秘,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维康药业行政文
秘,2016 年 9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之日,王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思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