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2-22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4-011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31.27 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31.27 元/股测算,预计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约 为 95.9386 万 股 至 191.8772 万 股 , 约 占 公 司目 前 总 股 本
130,910,176 股的比例为 0.73%至 1.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
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起 45 日内,每个工作日的 8: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 39 号国安
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洪清泉
联系电话:0592-6772119
电子邮箱:touzibu@gad5119.com
4、申报所需的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5、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