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4 证券简称:威力传动 编号:2024-001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1月0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4年01月02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1月02日 (星期二)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60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因工作安排无法现场出席,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甘倍仪女士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0,950,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0.39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0,400,000股, 占 公 司有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69.6294%; 通 过网 络投 票的 股东 3人 ,代 表股 份 550,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50,97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6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 550,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上投票的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4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2%; 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45,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092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7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4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2%; 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45,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092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7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4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2%; 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45,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092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7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4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2%; 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45,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092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7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4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2%; 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45,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092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7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4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2%; 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45,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092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7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4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2%; 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45,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092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7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4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2%; 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45,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092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7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94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2%; 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45,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0925%;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7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车千里律师、张博钦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