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3 证券简称:研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 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申请解 除 股 份 限 售 的 数 量 为 36,180,000 股 , 占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46.030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7 月 5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57 号) 文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257 号)同 意,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65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 58,950,000 股增至 78,600,000 股。其中有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58,950,000 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 75.0000%,无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19,650,000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00%。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78,600,000 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8,31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8.7424%,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40,288,5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51.257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长春研奥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研奥集团”)1 名股东。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相关承诺 1.研奥集团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发 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研奥集团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研奥集团将根据需要选择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发行前研奥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承诺人所持发行人 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下同)。 (4)研奥集团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 (5)研奥集团拟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交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研奥集团的自愿承诺 2023 年 10 月 16 日,研奥集团出具了《关于未来六个月不 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资本 市场稳定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研奥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自 愿承诺:研奥集团自锁定期满至未来的六个月内(2023 年 12 月 24 日-2024 年 6 月 23 日)不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 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 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亦不存在任 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36,18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46.030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股) 1 长春研奥集团有限公司 36,180,000 36,180,000 注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注 2:上表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研奥集团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 的相关承诺,并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 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 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售股数(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8,311,500 48.7424% -36,180,000 2,131,500 2.7118% 高管锁定股 2,131,500 2.7118% 0 2,131,500 2.7118% 首发前限售股 36,180,000 46.0305% -36,180,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40,288,500 51.2576% 36,180,000 76,468,500 97.2882% 股 三、总股本 78,600,000 100.0000% 0 78,600,000 100.0000% 注 1:上表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 2:上表部分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的差异,系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 致。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