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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骐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26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6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骐环保”)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表决的方式
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
要求,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
式表决 1 人。经全体出席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王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同意选举王健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郑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
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经审议,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王健先生、操家顺先生、黄治权先生 3 人组成,王健先
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夏永芹女士、郑俊先生、黄治权先生 3 人组成,夏永芹
女士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操家顺先生、郑俊先生、夏永芹女士 3 人组成,操家顺
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治权先生、操家顺先生、夏永芹女士 3 人组
成,黄治权先生担任召集人。

   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同意聘任郑杰先生
(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决定
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1、聘任胡一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聘任汪鹏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聘任连宏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聘任程晓玲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聘任李丙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聘任徐星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聘任金燕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子议案 6 已经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审议,同意
聘任裴雨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总经理

    郑杰: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
电气工程师。历任北京机床研究所数控部技术员及车间主任、北京众大创业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
理,现任华骐环保董事兼总经理、北京华骐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
理、坎布里奇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铁力科资讯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监事、安徽双工智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郑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30.88 万股,通过马鞍山市丰盈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64 万股。郑杰先生系董事郑俊先生弟
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2、副总经理

    (1)胡一强: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历任南京晨光机械厂工程师、江苏金丝利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宜兴
市丁蜀镇陶都工业园招商部主任、江苏林龙电磁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
骐环保副总经理、含山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含山县华骐水
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以及五河华骐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胡一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52 万股,通过马鞍山市丰盈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9.68 万股。胡一强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汪鹏: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销售核算管理科科员、利税管理科主管、
成本管理科主管、科长、马钢集团康泰置地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骐环保
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五河华骐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马鞍山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含山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财
务负责人、含山县华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汪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汪鹏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连宏伟: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华骐有限技术部副部长、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总经理助
理、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华骐环保董事兼副总经理、五河县华骐水务有限公司
董事、北京华骐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双工智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连宏伟先生通过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 55.54 万股。连宏伟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程晓玲: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工程师。2009 年 1 月起历任华骐有限和华骐环保技术员、设计研究院
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兼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华骐环保助理总裁、设计研
究院常务副院长及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英特伦智控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安徽双工智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马鞍山市华骐污水处理有
限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程晓玲女士通过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 1.98 万股。程晓玲女士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
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丙煌: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历任华骐有限和华骐环保 EPC 事业部总经理、华骐环保助理总裁,现任华
骐环保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李丙煌先生通过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 2.98 万股。李丙煌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
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财务总监

    徐星列: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
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证券事务部部长、五河中
骐水务有限公司监事、安徽华骐蔚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安徽华骐
管家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安徽华骐生态环境材料有限公司财务
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徐星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徐星列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董事会秘书

    金燕:199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历任南京云房源软件服务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华骐环保财务部会
计,现任华骐环保董事、证券事务部投融资专员。

   截至公告日,金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金燕女士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裴雨佳:199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7
年入职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 年 11 月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裴雨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裴雨佳女士与本公司及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
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裴雨佳女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5-2763187;办公传真:0555-2763127;
   电子邮箱:hq@huaqitech.com.cn;
   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 271 号 1 栋华骐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