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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屹通新材: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7-11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2024年7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汪志春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杭
 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汪志
 春提议在2024年7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增加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截至目前,汪志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13,218,75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3.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符合向股
 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其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召集人,上述增加议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请增加股东大
 会临时提案的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内容均
 保持不变。根据以上情况,现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
 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7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5
日上午9:15至2024年7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1.00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     《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二)议案披露情况

    1、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2、议案1、议案3、议案4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
项,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三)特别提示:
    议案2:《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
东汪志荣、汪志春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开展屋顶光伏
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7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杭州屹通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3
      1、个人股东持个人身份证;由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
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
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2024年7月24日17:00前送达或传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
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楼
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116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
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辉、唐悦恒电话:0571-64560598。
      (二)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
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5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930
           投票简称:屹通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
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7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上午9:15至2024年
7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2: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备注: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7
附件3: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
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同    反        弃    回
                                                        备注
提案                                                               意    对        权    避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1.00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
2.00
                      易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署: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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