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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而达: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现
               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361Z0151号《审
计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母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元:元
               项    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                         305,424,730.19      309,457,701.97
   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7,286,269.65       86,804,338.51
   减: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8,680,433.85        8,680,433.85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27,601,380.00       27,601,380.00
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                         356,429,185.99      359,980,226.63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3年度公司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356,429,185.99元。
    鉴于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
的原则,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理诉求,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6,000股为基数,拟定2023年
度权益分派的预案如下:
    向全体在册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120,00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601,380.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
31.62%。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践行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简化现金分红
决策程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满足下列现金分红条件时制定
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根据公司资金情况统筹实施。
    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
可在当期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60%。

三、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在册股东
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2023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制定2024年度中期具体的分红方案并根据公
司资金情况统筹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符合《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实际
情况相匹配。公司本次拟定的权益分派预案及中期分红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
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四、其他说明
    1.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披露前,公司
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及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尚需经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0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