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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而达: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4-09-14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36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3日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3年9月15日实施
完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
18日、2023年4月4日、2023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将
于2024年9月15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持
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说明
    (一)本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截至2023年
9月15日,本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共计
1,910,091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6,000股的1.59%。
    (二)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说明
    本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
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12个月的锁定期,即2023年9月
16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本持股计划将在锁定期届满后一次性解锁,解锁比例
为100%。
二、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一)本持股计划将在锁定期届满后,在存续期内,择时出售持有的公司股
票。
    (二)本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
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
券欺诈行为。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证监会公告〔2024〕9号)第十三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之7.8.3条规定,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持股计划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终止
       (一)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
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
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持股计划
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
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
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
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
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