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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雅股份: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4-02-07  

 证券代码:300949         证券简称:奥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授予登记数量:50.65 万股

    (二)授予登记人数:32 人

    (三)授予价格:20.55 元/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五)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4 年 2 月 8 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黄跃刚先生作为征集人依
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
核查意见。

    (三)2023 年 12 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1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1 月 10 日。

    (二)授予价格:20.55 元/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四)股份性质:股权激励限售股。
    (五)授予登记人数:32 人。

    (六)授予登记数量:50.65 万股。

    (七)具体分配情况: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公司总股本
          激励对象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
                                     50.65           100.00%          0.84%
        (共计 32 人)


    (八)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0 个
月。

    (九)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解除限售条件约束,且解除限售
之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解除限售。

    各解除限售期内,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但激励对象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年净利润为正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7,500万元

注 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十一)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公司(含子公司)相关制度实施,各解除限售期内,
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及以上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解除
限售比例,因个人绩效考核导致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或部
分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以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人数和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5 人调整为
32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2.90 万股调整为 52.15 万股。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之后,在缴款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0 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52.15 万股调整为 50.65 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不变,仍为 32 人。

     除以上事项之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登记日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五、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8 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2,995,250      71.66     +506,500       43,501,750    71.9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7,004,750      28.34         0          17,004,750    28.10
          股

      三、总股本          60,000,000     100.00     +506,500       60,506,500    100.00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上述总股本计算,
公司 2022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85 元/股。

     九、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4]3128 号),公司已收到本激励计划 32 名激
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 10,408,575.00 元(大写壹仟零肆拾万捌仟伍佰
柒拾伍元整),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506,500,00 元,差额人民币
9,902,075.00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本 激 励 计 划 实 施 前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60,000,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60,000,000.00 元。本激励计划实施后的注册资
本变更为人民币 60,506,500.00 元,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60,506,500.00 元。

     十、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巩固和
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